第76章 危险
沈航呢,实在是不想委屈自己,他对张露是真得没有感觉。虽然这个女孩子在姿色上也可以打九分了。
一次次的拒绝,换来的就是其它甜姐儿社女孩的围攻。
行,你可以看不上我张露,但其它姐妹呢,好几十人,总不能一个入眼的都没有吧。
于是乎,每天晚上,沈航除了要应付一些过来拜访的各路人物外,还要应付这些个女孩子。
为了此事,他也和林桂生说了不止一次。只是可惜,他晚上总是把人家折腾的下不了床,阿桂姐巴不得早有姐妹,帮自己分担火力,才不管这件事情。
“沈先生,你在这里呀。”冯敬尧看到了沈航,便上前来打着招呼。
“冯老板,好久不见,是不是找我有事呀。”一见到冯敬尧,就有如见到了救星一般的沈航,是一边说着,一边使着眼色。
冯敬尧正愁没有合适的机会,眼见沈航递来的眼神,当下连忙点头,“是的,沈先生,有一个朋友想要介绍给你认识。”
“是吗,我这就过来。”沈航得到了脱身的机会,自然会紧紧的抓着,这就像张露她们露出了一个抱歉的眼神。
“你走可以,但还要写首歌才行。”张露的经验何其丰富,如何看不出来,这是沈航的脱身之举呢。当下,仗着姐妹都在,便提了一个大胆些的要求。
“行,我写,今晚回去就写。”沈航一口答应了下来。
七重天只有一首夜上海,沈航都认为单调了一些,多弄几首的事情,就是不用别人说,他都会办的。
上一世,他还是很愿意听老歌的,且歌唱的也算是不错。像是这个时代的不少歌曲都是百听不厌。
嗯,既然有了要求,那就先弄一首《天涯歌女》吧。
跟着冯敬尧,沈航“脱困而出”,见到了正坐在一处雅台里,喝着可口可乐的冯程程。
“沈先生,这就是我的女儿程程。”
“程程,快来见过你沈大哥。”
“沈大哥好。”冯程程起身,向走过来的沈航热情打着招呼。
沈航呢,此时也在上下打量着冯程程。
要说女人的美分为很多种,气质也是多变。
有清纯的、可爱的、甜美的、妩媚的、热情的、清冷的、素雅的、娇艳的或是冷艳的...
观眼前之冯程程,属于那种初见清纯、仔细看去,又带着一些素雅和冰冷之意。
脸上虽然带着笑,但就是给人一种距离千里之外的感觉。
想必,她骨子里应该属于清冷型的,这些年来,也因为外表的美丽,百受打扰,才慢慢的养成了这股性子吧。
但人是真好看。
不同于林桂生的成熟妩媚、东方闻英的甜美可人,冯程程属于那种颇有气质,越看越好看的类型。
冯敬尧还真把女儿从北平给叫回来了。
看来,在法租界,他受到的压力一定很大。
说来也是,三大亨在沈航手中吃过亏后,就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法租界,巩固自己的地盘上。
也因此,那里的商人们都有被针对,都在叫苦不迭。
冯敬尧做为法租界里有名有姓,产业丰厚的代表人物之一,自然就成为了被重点打击的目标所在。
“你好。”一息之后,沈航客气的伸出右手与冯程程盈盈一握。
小手,有些冰凉,但触感是真的不错。
只是,沈航并没有太多的感觉。他是男人不错,需求也很大更是真。但他喜欢的是那种灵魂与身体高度的契合感。
倘若是个女人就行,以他现在的身份,根本就不会缺的。
沈航随着冯敬尧一起坐了下来,就在冯程程的对面。
“服务生,来一杯火烧云。”
火烧云,是沈航根据自己后世所喝的一种红酒勾兑出来的。
名字也是他自己起的,有些本土化。但那又如何,泱泱华夏,还不能有属于自己的红酒名字吗?
就似是现在,火烧云卖得也很好,经常来的客人,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味道。
大老板亲点,马上就有服务生送到了桌前。
“火烧云?没有听说过,这是洋酒吗?”冯程程略带好奇地问着。
听名字的时候,以为像是烧刀子的华夏白酒。可当送上来时,这才发现,竟然是红酒,免不了就此一问。
“不是洋酒,是我自己没事弄出来的。”沈航随意的回答着。
“沈大哥还会酿酒?”
“你沈大哥很厉害的,还会写歌呢,那首夜上海就是出自他手。”眼见两人聊得不错,冯敬尧于一旁打起了神助攻。
对沈航,冯敬尧是越看越喜欢。
年轻、帅气、多金、能力强...
以前,冯敬尧一直认为自己的儿子冯允业不错。同样是年轻,有才华、为人处世方面也有能力。
与上海滩的四大公子之一卢小嘉的关系还不错呢,只是可惜,被眼前这个人给毁了。
听说,人现在还活着,就在黄公馆,但却已经是生不如死。
自己所依仗的人,都不是沈航的对手,这让冯敬尧看到了差距,也让他明白了一点,谁有都不如自己有。
与其有事的时候,去求这个那个的,远不如自己手中有势力。
这半年来,冯敬尧也花大价钱招募人手,只是可惜,有三大亨在,想要拥有自己的势力实在是太困难了。
正因如此,更显沈航的厉害所在。
人家才来上海滩多久?
人家还是白手起家呢?
却可以震得三大亨都得罪不起,这——就是本事。
“夜上海是沈大哥写的吗?真好听。”冯程程眼中的疏离明显淡了一些,有了一丝的亲近之意。
女孩子嘛,喜欢的就是男人的多才多艺。
“一般般吧。”沈航并不想在这方面多聊,都是抄袭的,算不得真本事。“冯小姐,你很喜欢喝可口可乐吗?在北平这个东西也有的吧。”
“嗯,有是有,就是名字很难听。”
“哦?在那边叫什么?”
“蝌蚪啃蜡。”冯程程说起了这四个字的时候,人还忍不住,噗嗤地笑出了声。
蝌蚪啃蜡正是可口可乐进入华夏的初始名字,也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翻译的。
正是因为这个名字,让它入驻了华夏好几年,都没有打出名气来。后来还是有高人给改了名,才逐渐地被有钱人所接受。
“哈哈,这个名字有些意思呀。嗯,如果我是可口可乐的总裁,一定把那个翻译痛打一百下屁股。”
“哈哈哈,沈大哥说得对,要是我,我也这样做。很好喝的东西,硬生生取了个难听的名字,那个翻译怕是与他们有仇吧。”
因为一个共同的话题,两人一起笑着。而看到这一幕的冯敬尧已然识相的退出了雅台。
他都没有想到,一向看起来很听话,很有礼貌,实际上骨子里很高傲的女儿,见到了沈航之后,竟然这么快就聊到了一起去。看来,这件事情有门呀。
冯程程骨子里是有些高冷,尤其是去北平上了大学之后,见识多了,更不会把一般人放在眼中。
可沈航是谁?
论起见识之广,当今世界可以说是无人能敌。
随便的拿出一些边角料来,都可以引得当世之人连连惊叹。
冯程程那点见识和知识,放在沈航眼中,充其量也就小学一年级的水平,沈航想在这方面折服她——手拿把掐。
没一会的工夫而已,原本看起还拒人于千里外的冯程程,硬是笑得有些不雅,有点花枝乱颤的意思。
这一幕,落在张露等歌星和舞女的眼中,一个个忍不住骂了一声——骚蹄子。
不远处正与人谈着旗袍生意的林桂生也看到了。
心中有一分的发酸,但还有九分的庆幸。
终于后继有人了。
只是自己的话,她怀疑有一天,她会死在床上。
凭着她对沈航的了解,他应该并不烦感冯程程,不然的话,他才不会和你说那么多呢。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一晃两个多小时过去,来到了晚上的十点多。
冯程程有早睡的习惯,今天也就是和沈航相谈甚欢,才坚持到了现在。但生物钟如此,她还是脸上露出了困意。
深知见好就收的道理,冯敬尧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
“沈大哥,和你聊天非常的愉快,有机会可以再来找你吗?”冯程程脸上带着欢愉的笑容,为下次见面打了一个伏笔。
求人就要有求人的态度。
诚如冯程程,不管内心中多么高傲,但这一次也不得不把头颅低下。
先成为朋友,以后有事相求的时候,就会水到渠成。
“当然可以,我送你。”沈航聊得也很开心,冯程程的确与那些舞女们不同。那些人只知道献媚,但这个女人讨好自己之余,还能保持着自己的思想,聊起天来让人舒服。
“谢谢沈大哥。”人家愿意亲自相送,这就是一大进步,冯程程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三人便有说有笑的离开了雅台,向着七重天门口而去。
门外,早有机灵的门童打开了大门,并把身子弯成了七十度,显得异常恭敬。
“沈先生,今天晚上多有打扰,我们就先走了。”
“好...”沈航刚想答应,余光便注意到有三名男子由不同的方向奔着自己这里而来。
在无数次生死中还能活下来的直觉,让沈航感知到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