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迭戈·德·阿尔马格罗的江南之旅
崇祯十年,十一月。
南半球的盛夏即将到来。
这片红色的土地被太平洋的暖流包裹着,海风中夹杂着一种独特的、略带刺激性的桉树叶油脂味道。
被朱由检在御用海图上圈出来,并御笔亲赐名为“新苏州”(今悉尼地区)的大陆东南角,如今已经矗立起了一座粗犷而充满生机的港口城市。
曾经的苏州富商,赵德邦的远房表哥赵文华——如今人们更习惯叫他“澳洲王”或者沿用他在江南时的绰号“赵半城”,正站在他那座用巨型红砖和澳洲特有的铁木搭建的总督府塔楼上,手里攥着那个被盘得油光锃亮的单筒望远镜,死死地盯着海平面。
在此刻的赵半城眼中,眼前这片广袤无垠、充满了奇花异草和怪诞走兽的大陆,早已不是三年前那个令他绝望的流放地,而是皇上赏赐给他的巨大猎场。
赵半城站在总督府——一座由巨大的红柳桉木和本地特有的红色砂岩垒砌而成的三层堡垒式建筑——的塔楼顶端。
三年的时光,足以改变一切。
三年前,当他作为那场惊动天下的“江南金融案”的罪魁祸首,被锦衣卫像扔垃圾一样扔进那艘发配澳洲的运囚船时,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已经画上了句号。
他记得自己当时跪在甲板上,看着越来越远的长江口,哭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他身上那件曾经在苏州城里象征着身份地位、但他现在看来简直就是累赘的丝绸长衫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经过改良的短打劲装。
布料是粗糙但耐磨的帆布,染成了适应红土地的赭石色;脚上蹬着一双用硝制过的鳄鱼皮缝制的长筒战靴,鞋底钉着铁掌,踩在木地板上发出沉闷而有力的“笃笃”声。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腰间那条宽大的牛皮腰带。
左边别着一把大明军工局最新出品的、枪柄上刻着“御赐”二字的转轮短铳,右边则挂着一柄连鞘的厚背开山刀。这柄刀的刀鞘上甚至还挂着几颗风干的、不知名猛兽的獠牙。
现在的赵半城,哪里还有半点当年那个大腹便便、见人三分笑、走路都要喘三喘的苏州富商模样?
此时的他,皮肤被南半球毒辣的紫外线晒成了古铜色,脸颊上多了一道被荆棘划过留下的淡淡伤疤,满脸络腮胡须如同钢针般炸开,眼神锐利如鹰,混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只有在生死边缘反复横跳过的人才有的悍利气息。
“老爷!老爷!来了!真的来了!”
早已不再年轻,但身手却因为这三年的劳作而变得异常矫健的老管家赵四,像个毛头小子一样跌跌撞撞地冲上塔楼。
因为过度激动,他的声音都在颤抖,甚至带上了哭腔。
“烟!海上有黑烟!好多柱黑烟!是龙旗!是咱们大明的日月龙旗啊!郑大帅的补给舰队到了!”
赵半城原本扶在栏杆上的手猛地攥紧,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他虽然在澳洲是一言九鼎的“土皇帝”,是几万移民口中的“活菩萨”兼“阎罗王”,但在这一刻,在那来自故土的召唤面前,他的心脏依然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
他举起那个被他视若性命、平时连儿子都不让碰一下的单筒黄铜望远镜。
镜头拉近,蔚蓝得近乎发黑的深海海平面上,几道浓烈的黑色烟柱如同从海底升起的巨龙,张牙舞爪地刺向苍穹。
那是工业文明的呼吸,是大明帝国力量的延伸。
紧接着,一艘、两艘、三艘……整整五艘体型庞大的钢铁巨舰,劈波斩浪而来。
那是“开拓者级”蒸汽混合动力武装运输舰。
它们有着高耸的桅杆和巨大的风帆,但在船身两侧,巨大的明轮正搅动着海水,烟囱里喷吐着煤烟,带着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向着新苏州港碾压而来。
红色的日月龙旗在桅杆顶端猎猎作响,仿佛在向这片古老的大陆宣示着主权。
“传令下去!”赵半城深吸了一口气,将胸中翻涌的情绪压下去,声音变得沙哑而威严,“让码头上的崽子们都给我精神点!护卫队全员着甲,把炮衣都给我掀开,鸣十九响礼炮!把我们冷库里最好的羊肉、最甜的西瓜、酿了三年的果酒统统搬出来!别让娘家人看了笑话,以为我们在这是讨饭的!”
“是!”赵四抹了一把老泪,转身飞奔而去。
半个时辰后,新苏州港彻底沸腾了。
这是一座奇迹般的城市。
它没有苏州园林的曲径通幽,没有秦淮河畔的雕梁画栋,却有着一种令人血脉偾张的粗犷美感。
宽阔的碎石路面上,铺着一层用来防尘的煤渣。
道路两旁,是整齐划一的砖木结构大仓库,里面堆满了风干的兽皮、珍贵的木材和等待转运的矿石。
为了防备内陆那些神出鬼没的土著部落和夜晚出没的野兽群,城市外围修筑了一圈高达三丈的巨木栅栏,每隔百步就有一座装备了佛朗机炮的哨塔,黑洞洞的炮口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当旗舰“南十字星号”在蒸汽机的轰鸣声中缓缓靠上那座延伸入海的深水栈桥时,赵半城已经带着他在澳洲这三年打拼出来的核心班底——一群同样晒得黢黑、眼神凶悍、对大明既敬畏又充满渴望的移民首领,整整齐齐地列队等候。
巨大的跳板轰然落下,率先走下来的,并非郑芝龙本人,而是如今大明海军中炙手可热的少壮派将领,专门负责南洋至澳洲“黄金航线”护航任务的游击将军——施琅。
“赵督办,别来无恙啊!”
施琅一身笔挺的海军夏季白色军礼服,肩章上的金星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他胸前挂着精致的千里镜,腰间挎着象征身份的海军佩剑,笑声爽朗,带着一股海风的咸味和军人的豪迈。
赵半城连忙上前,没有丝毫犹豫,单膝跪地,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罪民赵文华,叩见天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一跪,跪的是那个远在万里之外、却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给了他这个施展抱负舞台的年轻皇帝。
“哎,赵兄快起!快起!”施琅几步上前,一把扶住赵半城的双臂,感受到对方那原本肥软如今却如铁石般坚硬的肌肉,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和敬佩,“皇上特意交代过,你在澳洲这是‘为国拓荒’,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给大明开疆拓土,是有大功之臣,不必行此大礼!啧啧,上次见你是一年前吧?这身板,这气势,哪还是当年的赵员外,简直就是一位镇守边关的大将军啊!”
赵半城顺势起身,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在黝黑面庞衬托下显得格外洁白的牙齿:“将军见笑了。这鬼地方,不硬朗不行啊。软蛋早就被毒蛇咬死,或者被那些夜里嚎叫的野狗给分尸了。咱们这些做买卖的,以前拼的是脑子,现在拼的是命。”
“哈哈!话糙理不糙!好一个拼命!”施琅大力拍了拍赵半城的肩膀,转身指着身后正在忙碌卸货的巨大吊臂和如流水般下船的水手,“这次大帅让我给你带了好东西。除了你要的丝绸、瓷器、茶叶、药材这些安抚人心的物件,还有皇上御笔特批的战略物资!”
施琅压低了声音,眼中闪着精光:“五百匹精选的蒙古战马!这可是从辽东前线退下来的良种,又在马尼拉那个中转站适应了半年的热带气候,现在个个膘肥体壮!还有,最新的蒸汽动力锯木机两台,有了这玩意儿,你那伐木场的效率能翻十倍!最重要的是——”
施琅拍了拍身边一口长条形的木箱:“格物省下属兵工厂刚出的‘崇祯六年式’后装线膛步枪五百支,配套定装金属子弹十万发!还有十二门轻型山地榴弹炮!”
听到“马”和“枪”,尤其是“五百匹战马”,赵半城的眼睛瞬间直了。那是一种饿狼在大雪天看到肥羊的光芒,是一种在沙漠里行走了十天的人看到清泉的渴望。
这三年,他最缺的就是这俩玩意儿。
澳洲这地方,地大物博是真,但那是对有腿的人说的。
这里有一种站起来比人还高、靠后腿蹦着走的怪物(袋鼠),看着憨态可掬,实则脾气暴躁。
起初,赵半城手下几个自诩聪明的伙計,看着这玩意儿满地跑,就动了歪心思,想学着骑马那样去驯化它们当坐骑。
结果呢?
那简直是一场灾难。
这东西根本没有被人驯化的基因,一旦受惊或者被激怒,那一双粗壮的后腿蹬过来,力道堪比攻城锤,直接踢断了两个伙計的肋骨,还有一个被踢破了内脏,没救回来。
从那以后,赵半城就下了死命令:袋鼠这玩意儿,只能吃肉,不能骑!谁再敢提骑袋鼠,就自己去跟袋鼠睡一窝!
没有马,在这片广袤得令人绝望的大陆上,简直就是寸步难行。
他们只能靠两条腿和自制的独轮车去探索,活动半径被死死锁死在海岸线附近一百里内。一旦深入,遇到水源断绝或者土著围攻,连跑都没法跑。
“马!真的有马!还是五百匹!”赵半城看着那些从特制船舱里被牵出来、虽然经过长途海运有些萎靡但依然骨架粗大、眼神灵动的战马,激动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他冲过去,不顾马身上的异味,抱着一匹黑马的脖子,把脸埋在马鬃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有了这些马,我们就能组建骑兵队了!我们就能追上风了!”赵半城的声音都在颤抖,“施将军,您不知道,这地方太大了,往西走一个月,看到的还是红土,根本看不到头!有了马,我就能把探矿队派到更远的内陆去!我就能把大明的界碑,插到天边去!”
“皇上知道。”施琅看着激动的赵半城,意味深长地说道,“皇上在金銮殿上指着地图说过:澳洲之大,不下于大明本土。只要你有本事,只要你有胆子,这地下的东西,皇上许你赵家三成!”
接风宴设在总督府的大厅里。
这里没有江南精雕细琢的红木桌椅,但这长条桌是用整块的百年桉木刨出来的,厚重得像块岩石。
桌上摆满了澳洲特产:烤得滋滋冒油、撒上了孜然和辣椒面的袋鼠后腿肉(这玩意儿肉质像老牛肉,但这三年厨子们已经研究出了最佳做法),一只就够全家人吃的巨大鸸鹋(鸵鸟)蛋羹,还有脸盆那么大的澳洲龙虾和野生鲍鱼。在大明本土,这些都是千金难求的珍馐,而在这里,却是流放犯们的日常口粮,吃多了甚至有点腻。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施琅屏退左右,大厅里只剩下他和赵半城两人。
施琅从怀里掏出一封用火漆封口的密信,那信封上没有署名,只盖了一个红色的印章——兵部尚书孙传庭的私印。
这代表着,这是最高级别的密令。
“赵兄,寒暄的话就不说了。”施琅的脸色变得严肃,甚至带着一丝肃杀,“皇上让我问你,三年前让你找的那两样东西,有着落了吗?北边的战事虽然停了,但不管是修铁路还是造大船,不管是铸炮还是发军饷,大明这个巨大的机器,每天吞噬的铜铁金银都是个天文数字。皇上派我来,不是来旅游的,我是来运货的。”
赵半城放下手中的酒碗,脸上的醉意在这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站起身,走到大厅一角的巨大红木柜子前,从脖子上取下一把贴身收藏的钥匙,打开了那把从大明带来的精钢挂锁。
他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两块石头。
一块呈现出暗红色,表面粗糙,沉甸甸的,仿佛里面灌了铅。
另一块则是白色的石英岩,但上面嵌着几条粗大的、令人眩晕的、金灿灿的金属条纹。
“啪!”
赵半城将这两块石头重重地拍在桌子上,发出一声闷响。
“施将军,请看。”赵半城指着那块红石头,声音低沉而有力,“这是我们在新苏州向西三百里的蓝山脚下发现的。随队的格物省探矿师老王亲自验过,这是品位极高的富铁矿!含铁量超过六成!而且是露天矿!根本不用打井,只要把表面的土层扒开,漫山遍野全他娘的是这种红石头!储量……老王说他不敢估,因为他走了一整天,脚下踩的全是铁!”
施琅拿起那块铁矿石,感受着那压手的重量,眼中闪过一丝狂喜。
大明现在正在疯狂造舰、修铁路,辽东的铁矿虽然不少,但对于庞大的帝国来说,永远不嫌多。
“那这个呢?”施琅的目光转向了那块镶金的石头,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
“这个……”赵半城吞了口唾沫,眼神中透出一股疯狂,“这是在上个月,我的大儿子赵金宝带队,骑着几匹从土著手里抢来的劣马,往内陆深入了五百里,在一个叫巴拉腊特的地方发现的。那里有一条干涸的古河床。将军,您敢信吗?那里的河沙里,不用淘,拿手一抓,就有金粒!这种白石头,只要砸开,或者是拿着筛子在沙子里淘,满眼都是金星!那是金山!真正的金山啊将军!那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流淌着黄金!”
施琅猛地站了起来,手中的酒碗被他捏得粉碎,酒水洒了一桌。
黄金!
大明现在推行银本位,发行的“宝钞”需要巨额的贵金属储备来背书。
皇上一直想要建立金本位储备,让大明的金融体系坚不可摧。
如果这里真的有金山……
“此话当真?”施琅死死盯着赵半城的眼睛。
“若有半句虚言,赵某愿把脑袋拧下来给将军当球踢!”赵半城拍着胸脯,眼中满是血丝,“但我人手不够啊将军!这地方土著凶得很,他们虽然用的是木头标枪和回旋镖,但那种回旋镖能飞回来,而且上面涂了毒,擦破皮就死人。再加上那些比狼还狠的澳洲野狗……我这几年为了探矿,折了三百多个兄弟!现在有了这五百支步枪和五百匹战马,我有信心在半年内,把金矿区给占下来!建立要塞!把金子给皇上运回去!”
施琅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平复了心情,重重地点了点头:“好!赵老板果然是做大事的人。皇上没看错你。这批军火你先用着,下一批船队会在三个月后到,到时候会给你运来两千名从陕西招募的‘屯垦军’,还有专门的蒸汽采矿机器。皇上说了,这金子和铁,大明都要!只要你挖出来,运回去,大明给你算股份,给你封爵!让你赵家,成为大明在南半球的‘镇南王’!”
赵半城激动得浑身颤抖,再次跪倒:“臣,必不辱使命!臣要把这澳洲的每一块石头,都刻上‘大明’两个字!”
夜深了,施琅去休息了,总督府恢复了宁静。
但赵半城没有睡。
他坐在书房里,点着鲸油灯——这也是澳洲特产,捕鲸业在这里刚刚兴起,鲸油灯明亮而稳定。
他铺开一张信纸,拿起毛笔。
这支笔是他从苏州带来的,笔杆已经被磨得光亮,笔锋也有了分叉。
他在给一个人写信。
给那个远在万里之外,身处繁华江南,如今据说是大明丝绸界呼风唤雨的大佬,也是他的远房表弟——赵德邦。
虽然当年赵半城被流放是因为自己罪有应得。
甚至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赵德邦还暗中接济了他的妻儿。
但人心总是复杂的,在这蛮荒之地的无数个日日夜夜,赵半城想起那个在江南享受锦衣玉食的表弟,心中难免会有一种复杂的攀比心和炫耀欲。
他要告诉赵德邦,他赵半城没有死,更没有烂在泥地里。
他在这里,活成了一个王。
赵半城研了研墨,有些生疏地提笔,用一种半文半白、透着一股暴发户气息的文言写道:
“德邦贤弟足下:
见字如晤。
苏城一别,忽忽三载。忆昔日,兄身陷囹圄,举家流放,弟虽有心相助,然皇命难违,终致天各一方。北望故乡,云山阻隔,不知姑苏城外寒山寺之钟声,尚能入梦否?江南之烟雨,是否依然温润如初?
兄初至此南荒之地,举目无亲,所见皆怪木异草,所闻皆鸟兽悲鸣。更有袋鼠如妖,立行如人,力大无穷;鸸鹋似鸟,奔走如飞,其状可怖。夜半惊醒,常觉身在阿鼻地狱,惶惶不可终日,只觉此生休矣。
然,天无绝人之路,皇恩浩荡,赐此广袤天地于兄。
弟可知此地为何名?乃皇上御笔亲赐——‘新苏州’!此地虽无小桥流水之婉约,却有吞吐天地之豪迈。地广人稀,不仅沃野千里,插木成林,更有牛羊遍地,不饲而肥。且无胥吏之盘剥,无同行之倾轧,天高海阔,任兄驰骋。
更有甚者,皇上英明神武,早已洞悉此地之宝藏。兄日前遣犬子金宝,率队深入内陆,竟于乱石荒滩之中,觅得金山一座!其金之纯,如日中天,沙中淘洗,满盘皆黄;其储之富,不可斗量,虽发万夫,难尽其藏。更有铁山连绵,铜矿遍地,红石如血,皆为炼钢之上品。
弟在江南,虽享绫罗之利,终不过一富家翁耳。商场如战场,需仰人鼻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而兄在此,乃一方诸侯,手握生杀,坐拥金山。施将军今日至,带来皇上口谕,许兄以‘开拓’之功,若能开发此地,将赐爵位,世袭罔替!
今施将军率舰队返航,兄感念旧情,特修书一封。若弟在江南,觉生意难做,或厌倦商场尔虞我诈,可携资来投。兄必倒履相迎,于这‘新金山’之上,为弟谋一席之地。又或弟欲拓宽丝绸销路,此地移民日增,皆需衣被,亦是一本万利之生意。
随信附上本地特产‘狗头金’一块(重约五两,乃犬子于河床随手拾得),权当路费,亦让弟一观此地之富庶。
望弟珍重,莫负兄意。
兄:大明澳洲宣慰司总办赵文华崇祯十年十一月顿首于新苏州总督府”
写完信,赵半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把这三年的怨气和得意都吐了出来。
他拿起信纸吹干墨迹,那张略显粗糙、布满风霜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混杂着得意、炫耀和一种“你没想到吧”的复杂笑容。
他小心翼翼地把那块沉甸甸的、形状如狗头般的天然金块和信纸一起包进油布包里,用细麻绳捆好,交给心腹管家赵四,让他明天一早务必亲手交给施琅将军,带回大明。
做完这一切,他走到窗前,推开那扇甚至没有窗纸、只装了百叶窗的窗户。
窗外,是一片从未被工业废气污染过的、璀璨到令人窒息的星空。
那个著名的南十字星座正高悬在头顶,像是一个巨大的十字架,指引着方向。
远处,隐约传来袋鼠跳跃的砰砰声,这种声音他曾经无比厌恶,现在听来却像是大地的脉搏。
还有远处桉树林里考拉求偶的低吼声,以及海浪拍打栈桥的节奏声。
“表弟啊表弟,”赵半城端起茶杯,那是施琅刚送来的极品大红袍,热气腾腾,“你在大明的温柔乡里数银票,我在澳洲的金山上晒太阳。你说,咱们俩,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第二天清晨,随着一声清脆嘹亮的军号声,整个新苏州从沉睡中苏醒。
这军号声是模仿大明新军的起床号,在这片大陆上显得格外突兀却又充满生机。
五百匹战马被牵出了临时的、用桉树搭成的马厩。
这些来自蒙古草原的精灵,虽然经过长途跋涉有些消瘦,但在赵金宝——赵半城的大儿子,如今的新苏州卫队队长的精心调教下,闻到了清晨湿润的空气和青草的味道,已经开始兴奋地打着响鼻,刨动着蹄子。
“所有人!上马!”
赵金宝一身戎装,腰挎大明制式雁翎刀,背着新式“崇祯六年式”步枪,威风凛凛地跨上一匹纯黑色的头马。经过三年的磨砺,这小子身上的纨绔习气早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身腱子肉和满脸的彪悍。
在他身后,是一百名精选出来的骑兵。他们穿着皮甲,眼神坚毅,动作利落地翻身上马。他们将作为先锋,护送探矿队、工程兵以及那几台笨重的蒸汽锯木机,向着西部的蓝山进发,去在那个富铁矿区建立第一个永久性据点——“铁山镇”。
赵半城站在高台上,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看着那一排排战马扬起的红色尘土,看着更远处正在建设的炼铁高炉地基,以及那面在晨风中猎猎作响的日月龙旗。
工业的火种,已经被大明的舰队带到了这片蛮荒的大陆。战马的铁蹄,终将踏遍这片红色的土地。
用不了几年,这里将不再仅仅是流放地,而会成为大明帝国钢铁身躯上最坚硬的一块骨骼,成为向南太平洋辐射力量的巨型基地。
“皇上在北边炼钢,咱们在南边炼金。”赵半城重复着这句话,然后狠狠地吸了一口带着桉树味的空气,仿佛要把它吸进肺叶的最深处。
“没错,这大明的天,永远都塌不下来!因为这天底下最好的地,最硬的铁,最亮的金,都在咱们手里!”
远处的丛林里,几个涂着白色油彩的土著猎人,正趴在草丛里,惊恐地看着那些从未见过的“四脚怪兽”载着那些穿着铁甲的人类,以一种他们无法理解的速度冲向了他们的圣地。
……
自从施琅的舰队带来了五百匹蒙古战马和那五百支“崇祯六年式”线膛步枪后,赵文华这位被流放到世界尽头的“澳洲王”,彻底撕下了他作为商人的最后一层温情面纱,露出了一口沾满血腥的獠牙。
他缺人。
太缺人了。
那座被发现的“金山”(巴拉腊特)和那座漫山遍野红石头的“铁山”(蓝山区域),就像是两块巨大的磁铁,没日没夜地吸扯着赵半城的灵魂。但他手里满打满算只有那点移民和流放犯,就算是把女人和孩子都算上,去挖矿也是杯水车薪。
大明太远了,新的一批“屯垦军”还要三个月才能到。赵半城等不了,那是金子啊,每晚一天,就是少赚几万两银子的心痛。
于是,他的目光投向了这片大陆原本的主人。
“如果不肯为大明挖矿,那就为大明去死。”
这是赵半城在总督府的作战会议上,拍着桌子吼出的一句话。
这句话,成为了接下来三个月里,这片红土地上最血腥的行动纲领。
……
“预备——放!”
赵金宝骑在那匹名为“黑旋风”的头马背上,手中的指挥刀猛地挥下。
“砰!砰!砰!砰!”
一阵犹如爆豆般的枪声在空旷的山谷中炸响。五百支崇祯六年式步枪喷吐出死亡的火舌。这种使用了颗粒化黑火药和米尼弹的新式武器,射程和精度根本不是还在使用石器和木器的土著人能够理解的。
两百步开外,一群正试图利用地形掩护冲锋的土著战士,就像是被无形的巨锤击中,一片片地栽倒在红土之中。
这是一场完全不对等的屠杀。
这是盘踞在通往铁矿区必经之路上的一支大型部落,赵半城给他们起名叫“黑蛇部”,因为这些人喜欢在身上涂抹黑色的油脂,并且極其擅长使用一种带毒的长矛。
过去的三年里,黑蛇部杀了赵半城几十个探矿的兄弟,是新苏州向西扩张的最大拦路虎。
但今天,他们的末日到了。
“那些是什么……那是雷电吗?”
黑蛇部的首领,一个身材高大、脸上刺着图腾的壮汉,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族人像割麦子一样倒下。他引以为傲的投矛手,连敌人的脸都没看清,脑袋就被那种看不见的暗器打爆了。
而更让他们恐惧绝望的,是紧接着传来的震动。
大地在颤抖。
“冲锋!”
随着赵金宝一声怒吼,一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兵,从山谷的侧翼杀出。
马蹄声如雷,卷起漫天的红尘。
对于从未见过马这种生物的澳洲土著来说,这一幕简直就是神话中魔鬼降临的场景。人怎么能长在四条腿的怪兽身上?那怪兽跑得比风还快,上面的“魔鬼”挥舞着雪亮的马刀,在阳光下反射着令人胆寒的光芒。
“神!是恶神!”
土著们的心理防线在这一瞬间彻底崩塌了。他们丢下手中的长矛和回旋镖,尖叫着四散奔逃。
但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
赵金宝一马当先,手中的雁翎刀借着马速,轻易地划过一名土著战士的脖颈。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干燥的土地。
“不要杀光了!爹说了!要活口!要壮劳力!”
赵金宝一边挥刀拍击着马身,一边大声吼道,“只要不拿武器的,只要跪下的,都给我用绳子套住!那是会走路的金子!那是会挖矿的牲口!”
骑兵们娴熟地从马鞍旁解下早已准备好的绳套——这是跟蒙古人学的套马索,现在用来套人,简直再合适不过。
“嗖——”
绳索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线,准确地套住那些正在奔逃的土著男子的脖子或肩膀。随着战马的拖拽,一个个精壮的土著被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被紧随其后的步兵冲上去,反剪双臂,用粗麻绳捆得结结实实。
战斗——或者说狩猎,仅仅持续了不到半个时辰。
当夕阳的余晖洒满山谷时,曾经不可一世的黑蛇部已经不复存在。战场上留下了两百多具尸体,剩下的五百多名成年男子,以及八百多名妇女儿童,全部成为了阶下囚。
赵金宝骑在马上,冷漠地看着眼前这群瑟瑟发抖的俘虏。
一名通晓一点土著语言的向导战战兢兢地走上前,对着那个已经被打断了一条腿的黑蛇部首领喊话。
“告诉他们。”赵金宝擦了擦刀上的血迹,声音冷得像冰,“从今天起,这片土地归大明了。他们不再是战士,而是大明的奴隶。只要听话,肯干活,有饭吃。敢跑,敢反抗,全族坑杀!”
那个首领虽然听不懂汉话,但他看懂了赵金宝的眼神,也看懂了周围那些黑洞洞的枪口。他绝望地低下了头,发出了一声类似野兽呜咽的哀鸣,然后带头跪了下去。
随着他的下跪,剩下的那一千多名俘虏,像多米诺骨牌一样,黑压压地跪倒了一片。
“很好。”赵金宝点点头,嘴角勾起一丝残酷的笑意,“把他们都串起来,连夜押送回新苏州。爹那边的矿场,可是等着米下锅呢。”
……
三天后,新苏州城外,“战俘营”或者说“劳工营”正式建立。
这里没有围墙,只有一圈圈带着倒刺的铁丝网——这也是施琅带来的新玩意儿,说是格物省用来防御骑兵冲锋的,赵半城觉得用来圈人更合适。
五百名黑蛇部的精壮男子,被剃光了头发,脖子上套着编号的铁牌,每十人一组,用铁链锁在一起。
而在他们面前,赵半城正穿着那身标志性的总督服,手里拿着一根文明棍,像是在检阅自己的财产。
“这批货色不错。”赵半城满意地点点头,用文明棍戳了戳一个土著结实的胸肌,“这大黑个子,一看就是挖矿的好手。老四,记下来,这批人先送到蓝山去修路。那边的铁矿石运不出来,急死我了。”
“老爷,那剩下的女人和孩子呢?”管家赵四问道。
“女人去纺织厂和农场,我看这边的棉花长得不错,正好缺人摘棉花。至于孩子……”赵半城眯了眯眼睛,“送到学堂去。十岁以上的当学徒,十岁以下的学汉话。记住,要让他们忘了自己是黑蛇部的人,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是大明的‘归化民’,是皇上的子民。”
“老爷高见,这叫断其根,收其心。”赵四谄媚地拍着马屁。
“少废话。”赵半城摆摆手,“告诉监工队,伙食别太差了。虽然是奴隶,但也别当畜生养,累死了就不划算了。每天两顿,红薯管饱,干得好的,晚上加一块袋鼠肉。但是——”
赵半城的脸色一沉,露出了商人的狠辣,“如果有敢偷懒的,或者敢聚众闹事的,直接枪毙!把尸体挂在工地上,让所有人都看着!我要的是效率!效率!”
随着赵半城的一声令下,这支庞大的“奴隶劳工队”被驱赶着,浩浩荡荡地开往了西部。
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类似的场景在澳洲东南部不断上演。
有了战马和线膛枪的“新苏州卫队”,就像是一群饿狼闯进了羊圈。方圆五百里内的十几个大小部落,要么被彻底剿灭,要么举族投降。
源源不断的劳动力被押送到了新苏州。
有了人,一切都不一样了。
在通往蓝山铁矿的荒野上,一条宽阔的碎石路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延伸。数千名土著劳工在监工的皮鞭和步枪下,喊着听不懂的号子,挥舞着铁镐,哪怕手掌磨烂,哪怕肩膀压肿,也不敢停歇。
路基是用巨大的桉木铺垫的,上面铺满了坚硬的碎石。每隔十里,就有一个补给站,那里飘扬着日月龙旗。
“为了大明!为了金子!”
这是监工们最常喊的一句话。
而在蓝山脚下,第一座简易的高炉已经竖了起来。黑色的煤烟冲天而起,红色的铁水如同岩浆般流淌。那些曾經只知道用石头打猎的土著,如今被强迫着学会了推矿车,学会了选矿石。
而在更远的“金山”巴拉腊特,场景则更加疯狂。
赵金宝亲自坐镇那里。他没有把土著当人看,而是当成了不知疲倦的机器。
“挖!都给我挖!”赵金宝站在河床边的高地上,手里端着酒杯,看着下面如同蚂蚁般密密麻麻的淘金工人。
河床已经被翻了个底朝天。金色的沙粒被一遍遍筛选出来。每天晚上,都有成箱成箱的粗金被运进由重兵把守的仓库。
“少爷,今天又累死了三个。”一个工头跑过来汇报,“有个老家伙中暑晕倒了,没救过来。”
“死了就埋了!记得挖深点,别让野狗刨出来,晦气。”赵金宝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对了,明天把那个叫‘阿大’的土著提拔成工头。我看那小子挺机灵,还学会了几句汉话,让他管着他那一组人。”
“是!”
在残酷的高压和生存本能的驱使下,以及赵半城偶尔施舍的一点“甜头”,比如表现好的可以解除锁链,可以吃饱饭,甚至可以娶个老婆这些奖励面前,土著的抵抗意志正在迅速瓦解。
一部分人开始为了活下去而拼命工作,甚至为了讨好主人而主动检举那些企图逃跑的同伴。
人类在极端环境下的奴性,在这些原始人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崇祯十一年正月。
当新年的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澳洲大陆时,新苏州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港口扩大了三倍。
一排排新建的红砖仓库里,堆满了等待运回大明的铁锭、金沙、羊毛和珍贵的木材。
而最让赵半城得意的,是他刚刚组建的一支“协从军”。
那是从表现最好的土著劳工里挑选出来的五百名壮汉。
他们穿上了大明淘汰下来的旧鸳鸯战袄,手里拿着长矛和盾牌,甚至还有几个表现特别忠诚的被赏赐了火绳枪。
这支队伍由赵家的家丁统领,专门用来对付那些还在深山老林里打游击的顽固部落。
“让他们自己人打自己人,这才是最省钱的买卖。”
赵半城站在新落成的、更加气派的总督府阳台上,看着楼下正在操练的“协从军”,嘴里叼着雪茄,笑得像一只成了精的老狐狸。
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满足于现有的地盘。
他的目光,投向了更远的北方,投向了那片更加广阔、据说有着无数铜矿和宝石的昆士兰。
“老四,”赵半城弹了弹烟灰,对身后的管家说道,“给皇上写的第二封折子发出去了吗?”
“回老爷,已经随着郑大帅的第二批船队走了。”
“嗯。”赵半城点了点头,“我在折子里跟皇上说,这澳洲虽大,但终究是蛮荒之地。光靠我赵家一家,吃不下,也消化不了。我请皇上再派两个卫所的兵力来,再送五万流民来!我要在这边修城,修大城!修一座比南京还要大的城!”
“老爷,您这是要……”
“我要让这澳洲,彻底变成大明的澳洲!”赵半城猛地转身,眼神中透着一股令人战栗的野心,“哪怕是用白骨铺路,哪怕是用血水灌溉,我也要在这南半球,给子孙后代打下万世不拔之基业!”
他走回书房,墙上那幅澳洲地图上,红色的标记已经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在那个标记着“巴拉腊特”的金矿旁边,赵半城用朱砂笔重重地写下了三个字——“大明城”。
这是一个商人对权力的终极渴望,也是一个帝国在扩张狂潮中的真实写照。
在文明与野蛮的碰撞中,没有温情脉脉的田园牧歌,只有铁与血的残酷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