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找房子
郑林栀带着碾好的米,买齐剁椒鱼头要用到的配料,迫不及待地回去想回菊花村,试试大米煮成饭香不香。
到村口后,先去了一趟小卖部拿快递,后面车仓已经用篷布盖好,他把快递往驾驶座上丢。
看店的三婶娘,嗑着瓜子,倚靠在门边上,就这么看着他干活。
“小栀,你买那么多快递干嘛?”
“都是一些菜种子,树苗之类的,打算种在地里。”郑林栀随口回答道。
当然还有一些小零食,速食,火锅底料等等。
他给自己买,也不忘给小灰买。
狗粮,狗零食,玩具……
三婶娘把瓜子壳吐在地上,“呸呸,听说你那里要建一个蔬菜大棚,是吗?我天天在这里看店,都没空去看看,现在怎么样了呀。”
郑林栀喘了一口气,这样弯着腰来来回回拿东西还挺累:“一天就搞定了,现在才种了半边的地,以后要是收获多的话,我给你送点?”
“这么快!”三婶娘惊讶了一下,又摇摇头,“不用,我们家地里菜多的是,你要是不够吃,也可以去摘一点。”
“你晓得是哪一片不?”
她看见驾驶座里挂着的菜了。
“谢谢婶娘,不用了。”郑林栀笑笑,把所有快递整齐的摆放好,只给自己留了一个座位。
他坐上车,开到路边停下。
又跳下车,跟三婶娘道:“婶娘,你帮我看一下车,我去村委会找叔公问点事儿。”
“行,你去吧!”
等人走后,她就转身进了小卖部里,跟在里面打麻将的三姑六婆道:“我看着没事,过的挺好的,大家都别担心了。”
坐南位上的中年妇女挑眉,“我说了,你们不信,那天建蔬菜大棚的时候,我就在他地里干活,只干了一天就给我一百五十的人工费。你们就是瞎操心,小栀是谁呀?也不想想他是谁的儿子,360行行行,他都能行!”
东位的中年妇女出了个‘白板’,道:“这不是他一个人住嘛,怕他遇到困难也不说,这孩子实诚,从小就不喜欢麻烦人。我还记得小时候他跟黄扬一起掉河里,那叫一身泥!我家儿子把他捞起来,说让他去我家洗洗,他怕弄脏我家里,都没进屋。”
“按我说你们都没关心到点上,回去赶紧翻翻朋友圈,看谁家有漂亮的聪明的又能干的适龄女娃,赶紧给小栀介绍起来!”西边的出了张‘一条’。
“欸,我碰!”北座上的穿红色衣服的阿姨道:“我倒是认识几个,就是唉,不说了,那学历配不上啊!学历配得上的,人家又不会待在菊花村。”
三婶娘默默的听着,啥也没说。
她眼珠子溜溜的转,想起上个月,在路口开着一辆冰蓝色小轿车,来问郑林栀家往哪里走的女孩。
——
“你要说村里屋子好一点的,又符合这个条件的,就是曹成家里了。”叔公整个人戴着副老花眼镜趴在电脑前,用“一指神功”敲着键盘,还能分心跟郑林栀说话。
“曹成?村里有姓曹的吗?”郑林栀歪头,他好像不认识这个名字。
郑少凌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名字是你这个小孩能叫的吗?再说了,你五叔公姓柳,柳曹成!”
郑林栀撇嘴,嘟囔道:“我又不知道,你直接跟我说五叔公不就好了吗?”
五叔公在村里谁不认识啊!
别说是菊花村了,附近十几二十个村的人都认识他吧。
毕竟五叔公是村医,听说行医五十多年了。
在家里一楼还有一间房间,专门看病用的。往常周围的村民们,谁家要是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先来找他看。
不行才会去市区大医院。
但是……
郑林栀有些疑惑,“我怎么记得,鱼叔公家里孩子挺多的,怎么现在只有他和五叔婆在家了吗?”
郑少凌点点头,又有些感慨的摇了摇头,他道:“他家孩子是多,三儿一女呢,但是都在外地成家工作了啊!一年也就回来一两次。以前啊,他家小儿子还留了个女儿给他们照看,平时跟着二老还能逗逗趣。”
“去年小丫头片子就被父母接走了,听说成绩不好,就送她去跳舞,结果没想到阴差阳错拿了很多奖,小小年纪就读了个什么艺术类的学校,去演出还有工资拿,身体也好了。”
那这样的话,确实五叔公家还挺合适的。
五叔公家最出息的要数六姑姑,曹清梅,郑林栀特别记得这个名字。
听说她毕业后嫁了个外地人,然后和丈夫白手起家,在花都开了家公司赚了大钱,后来出钱给父母在家里建了座乡村大别墅。
那会儿,郑林栀已经十五岁了。
他们家办新酒家的时候,他还去喝了呢!
这么一想,越来越觉得五叔公家合适了,肯定家电、家具什么的都有!
郑林栀想了想,“那叔公你帮我打听打听,看五叔公愿不愿意租一间房子给我朋友嘛?”
郑少凌从电脑屏幕前抬头,“你自己怎么不去?”
“我不好意思呀,叔公你就帮我这个忙吧!”郑林栀扭捏道。
“最好到时候你也别说是我的朋友。”郑林栀不想村里人误会。
“你就当她是外来人,就是简单来这里租个房子,住几个月。”
郑少凌有些无语,咽了一下喉咙道:“要是外来人,你五叔公肯定不愿意。”
“他们家有钱,又不图这个,怎么可能把房子租出去?”
“你去他面前刷一下脸,还有可能。”
郑林栀:“……叔公,那你跟我扯五叔公干嘛?!”
“是你自己问的啊。”
郑林栀扁嘴,委屈,还要说:“要不是宇哥有女朋友了,其实去你家倒是挺合适的。”
“别提他,叫他把女朋友带回家,藏着掖着,就是不带!”郑少凌没好气道:“啧,我说你家怎么就住不了了?!非要让朋友出去租房子?”
郑林栀突然想起来,这朋友的性别自己忘了说,他为难道:“我那朋友是女孩子,以前一起读初中的,黄扬也认识。”
郑少凌笑得有些揶揄,“那不是更好嘛?!她做什么工作的呀?还非要在村里面住几个月。”
郑林栀不想叔公再误会下去,只好谎称:“人家是作家,来村里就为讨一份清闲,再说人家有男朋友,住我家不合适。”
他已经认定元桐肯定是带球跑或者躲起来不让霸总知道的“小说女主”的设定了。
郑林栀有些郁闷,但他答应了元桐,事还是要办的。
“算了,我自己去找五叔公吧!”
郑少凌:“那你去呗,顺便让他帮你把把脉,我怎么感觉你感冒了,说话有一股鼻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