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赵小明
世界上最残忍的悲伤莫过于离别之痛,想着从此以后的各奔东西和形同陌路,那种莫名的感觉,就如同体内的魂魄被注射器强行抽空,生不如死。不过我倒希望那玻璃容器能将我脑中的记忆一并抽掉,毕竟这世上最锋利、最刺痛人心的东西非记忆莫属。
写到最后几行字时,我几乎看不清纸上的内容,泪水浸透了双眼,我本不愿露出自己脆弱的一面,可惜我是巨蟹座,矫揉造作的巨蟹座,天生就对伤痛过于敏感,在我的躯壳里,普通寻常的悲伤也会无辜地被放大至数倍,此时此刻,那些极端的情绪已然超载,根本容不得我理性地控制,只得任由那荒唐的眼泪滴滴嗒嗒地下个不停。
写好后,我将这张孤孤单单的信笺纸平铺在餐桌上,用签字笔压住,然后飞也似地奔向阳台,如同憋得几乎窒息的鱼儿,拼命争抢最后一口新鲜空气,希望那广阔无限的天空能暂且舒缓我此刻的情绪,宽容我残忍的决定。
伫立在钢筋混凝土编织之中,仰望灰蒙蒙的苍穹,这将是最后一次,也是最隆重的一次,从这个狭小的角度观察这一区域的天空。那迟迟不肯割舍的心脏向我发出最后一道指令:记住这片天空!记住它的颜色!记住它的味道!记住它回不去的形状!
程之初到来时,我已打包好所有东西,包括那混乱不堪的情绪。
开门的瞬间,我以最灿烂的笑容迎接,装作一副轻松释然的样子,而这不合逻辑的异常举动反倒让她不太适应,不时偷偷瞄眼看我。我内心虽残破不堪,但外表却仍坚硬无比,披着厚厚的外壳,绝不希望别人看到自己懦弱的一面。
临走时,我拖起箱子迈着箭步直奔楼下,没有回头,当然,我也不敢回头。
车上,我颤抖着从手机里拔出电话卡,用力一挥,丢出了窗外,这的确是一趟没有预谋的旅行,临时起意的各项决定,断绝了与所有的人联系,明天,该何去何从?我不得而知。
一路上,我刻意避开话题,扯一些天马行空不着边际的事情,其实并非为了排除尴尬,而是我实在不愿再去拉扯和小晓之间的故事,说实话,我实在是太累了,就像是一只没有双脚的飞鸟,既选择了天空,便理所当然地被大地所抛弃,从出生那一天开始,我便只能在天空浪迹,永不停息地拍打翅膀,成为了我一生的宿命,远处,地平线的边际,似乎有一片焦痕之地,我可以选择在那里着陆,希望它能宽恕我即将枯萎的躯体。
程之初的住所我是去过的,那是一座外观奢华的宅子,建筑风格多样,环境幽静,植被绿化各方面都堪称上上品,不过,我也只是偶尔送她回来之时在远处眺望感叹,从未进过屋内。
而如今,我竟要搬到那豪宅之内,打心底来说,还真有些不适应,毕竟睡惯硬板床的人,怎能接受得了席梦思的温柔。
程之初帮着我将几只大箱子从后备箱里拖出,我正盘算着如何将它们挪走,却被突然冲上来的一个健硕身影所打断。
“初姐好!”
转头一看,只见一个笔直的身体出现在面前,那人先是向我们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这才注意到,那是一位年轻帅气的小伙子,身上穿着整洁质朴的保安制服。
“哟,小赵啊,今天你值班吗?”
“是的,初姐,今天是我的班。”那小伙子放下右手,稍显轻松,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同事,虞力齐,比你年长,你就叫他虞大哥吧。”程之初向他介绍道。
“虞大哥,您好!”那小伙子转身微笑着向我问候道。
我这才清楚地看到那张白皙的脸,阳光、稚嫩,甚至还洋溢着几颗羞涩的青春痘,不过,他年纪虽小,却也懂得几分礼数。
“这位是我们小区保安,赵小明,退伍军人,九零后小弟弟,非常热情,平日里还多亏他的帮助,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初姐哪里的话,那些都是我应当做的,您对我的恩情,我才是真的无以为报……”
“哈哈,以前的事就不要再提了,人活于世,互相帮助而已。”程之初笑着回道。
明显看出,这两人之间定潜藏着一席故事,并不只是保安与业主之间的简单关系。
这小赵先是傻乎乎地发笑,然后突然转头盯着我问道:“虞大哥,您是——初姐的男朋友吧?”
“不不不!小赵,你误会了,我们只是同事而已,这不,暂时租不到房,所以过来凑合几天。”我极力解释道。
听我如此一说,小赵立即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噢,原来这样呀,呵呵,真不好意思。”
程之初笑道:“没事,老娘被人误会也不只是这三两回了,不差你这一次,哈哈哈。”
“噢,来来来,我帮你们吧。”
小赵赶紧抢过我手中的箱子,见他如此热情,正好我也的确缺个帮手,不愿再折回来搬运第二次,所以也就毫不客气地接纳了他的人情。
扛着沉甸甸的箱子走进屋内,已累得够呛,而打开门那一刹那,眼前的场景却让我诧异万分,我本以为爱好舞刀弄枪的程之初,会将自己的房间装扮得像格斗竞技场一样,什么拳套沙袋,斧钺刀叉,流星锤,铁钉耙,十八般武艺,一样不落。
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彪悍粗犷、阳气冲天的江湖袍姐,竟然给自己的闺房布下了另外一种瞠目结舌的迷局——只见屋子四面八方的墙壁都被公主粉笼罩着,各式形态的泰迪、芭比、Kitty随意摆放,数量之多,已填满了大部分空间,七个小矮人整齐地围坐在白雪公主身边,还有那相拥在一起的米奇和米妮,如果不醒醒脑,我还真以为自己踏入了迪斯尼乐园。
“先暂时放这吧,谢谢你小赵,改天姐请你喝酒,喝个一醉方休!”之初以独有的方式客气道。
“没事,这都是我应该做的,那——没什么其它事,我就先出去了,还得站岗呢。”小赵恭敬地向我们道了别,一边朝屋外退去,还不时转头回望,当然,他双眸聚焦的点却并不在我身上。
“这小伙子挺不错,满身阳光气息。”望着小赵的背影,我轻声说道。
“那可不,近朱者赤,能跟老娘搭上话的,那能是一般小屁孩儿?”
“你和他之间——?”
程之初先是一愣,然后大骂道:“我去!你这狗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脏东西呢,瞎想些什么!人家才二十刚出头,就我这老娘们儿,都快奔三的人了,当他娘倒是蛮合适!”
我面无表情,也不乐意理会这盘根错节的关系。
“那——我住哪儿?”
“跟我来!”
我跟在她身后,绕着环形楼梯来到了二楼,这种户型的房子,底层都为客厅,上面才是主客卧,对比那些在一层楼隔出几室几厅的经济适用房,这里自然是宽敞了许多。像我这种在穷人堆里胡乱长大的人,自然也是被这翻奢华惊了个目瞪口呆。
上楼后,她推开了第一个房间的门。
“瞧瞧,这是老娘的寝宫。”程之初向我介绍道。
我也只是站在门口,朝里瞟了几眼。那是一间宽敞明亮的卧室,落地窗与天空连成一片,屋内如客厅一般,仍旧摆满了各式卡通玩偶,那粉红色的被单上躺着一只硕大的咖啡色泰迪,尤其引人注目,看来,这天下女人一般粉,骨子里都一个模样,不管年纪多大,不管性格成熟或是彪悍,始终保有一颗永不泯灭的童心。
随即,程之初带我进入了那名义上属于我的房间,其实相隔也并不远,就在她房间对面。推开房门,一股浓烈的原木香味扑鼻而来,室内装修风格简约朴素,却不失大雅与分寸。一张巨无霸大床平躺中央,大得足以让我横卧躺下,床上用品似乎是今天刚换新的,那床单的一角,还悬吊着没来得及摘去的商标牌,木质地板的尽头也是一面落地窗。进门右侧是一间浴室,各式浴具整齐罗列,
即便是傻子也能看出,程之初昨晚刚把这间房间整理出来。
“从装修至今,这间房就没人住过,你小子艳福不浅啊,它的处女夜竟被你给霸占了。”程之初调侃道。
她的言语要比平日里泼辣、放纵许多,我也非常明白,她是企图以各种玩笑排解掉我内心的沉痛,眼前的这个女人,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口无遮拦,可骨子里却心如发丝,细腻到令人震惊,我的一举一动,始终逃不过她的法眼。
不过,此时此刻的我,哪儿有权力去享受这般格格不入的放纵,本就沉重的心,更是生出一丝隐隐作疼的自卑,试问何德何能,竟住上这等上层社会的豪宅?
“嗯——,那个——你先洗个澡,瞧你出那一身臭汗,一会儿出来,老娘还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这才发现,刚才挪动那几只巨大行李箱,已令我汗流浃背,只不过麻痹的神经早已关闭了触觉的感知。
随后,我关上房门,准备将全身清洗干净,以免自己的邋遢会遭来这干净房间的嫌弃和排斥,浴室的水充足、清澈,如同山间倾泻而下的泉水,我紧闭双眼,苟且于涓流之下,乞求这泉水能将我脑中的回忆一并冲刷干净,可那大脑存储器太过阴险狡诈,不时制造出小晓的幻影,在我脑中徘徊嬉闹,令我不知所措。
半个多小时后,我整理好一切,来到楼下。
“你——刚才说什么?好消息?”我用毛巾擦拭着头发,坐到了程之初对面的沙发上,紧挨着一只搂着蜂蜜罐的维尼熊。
房间太大,距离似乎太远,使说话也变得不太方便,程之初索性挪到我旁边坐下。
“你猜!”
“有什么——你就直说吧。”此时此刻,悲观的情绪并不允许我有情感上的懈怠,请原谅我不解风情的直白。
“没趣!好吧,那老娘就告诉你吧,早上,老头子打来电话,说对你的封印已经彻底解除,你可以随时去公司报到,展现你的洪荒之力。”
听到这个消息,我实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毕竟这本就是城下之盟,换来的短暂和平,也不过是早已注定的败局。
一瞬间,脑子里再次呈现出邱小晓的轮廓,此时的她,是否已经下班?是否已经看到我留在桌上的离别信?是否正惊慌失措地四处寻找?可——,这个被贴上混蛋标签的我,已将电话卡拔掉,断绝了所有联系,就这么不负责任的一走了之,她——怎能承受过来?想到种种画面,我更是心如刀绞。